井斌: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科学监管

政府采购信息网 张建芳 2024-08-21 16:50:0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井斌

在19届政府采购监管大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井斌发表了以“建立科学监管机制,创优营商环境,助力产业发展”为题的主旨演讲,阐述了其对于如何科学常态监管的思考。井斌认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力量对于促进全区产业发展非常重要。如何让政府采购给力?井斌认为必须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产业发展提供肥沃的土壤。

确保公平公正 让供应商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

“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意味着要确保供应商依法公平竞争,需要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需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一定要确保供应商的知情权、参与权、获益权、救济权得到充分保障。确保供应商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必须确保政府采购公开透明,提高透明度!”井斌强调。

据了解,为了维护供应商的知情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全区持续强化对采购人、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要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求查漏补缺,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全公开。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已实现意向公开、采购预算、招标公告、结果公告、合同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全流程信息公开。

井斌介绍,为确保供应商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被持续清理,专项清理近乎成为常态化工作。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深入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完成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涉及多家供应商,有效净化了全区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2023年4月,组织全区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集采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情形和违规收取保证金进行清理,并将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专项清理作为常态化工作。

确保依法依规 为供应商畅通救济渠道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质疑投诉是法律赋予供应商的救济权利,“零诉讼、零复议”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交出的投诉处理成绩单。井斌认为,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才能维护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的市场环境。

为了维护供应商的救济权,为供应商提供方便快捷的维权途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持续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井斌介绍,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网,可以查到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电话。同时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 “我们严格按照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的原则处理供应商投诉,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受理投诉处理后,我们要求做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评审过程、程序合法合规性的全面复核,就专业性问题征询相关行业部门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确保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在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的同时,通过发布整改告知书、情况通报、行政处罚等形式加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当事人的监督管理规范,有效规范政府采购主体行为、化解政府采购纠纷,保证了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井斌介绍。

据了解,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在政府采购监管活动中的新探索。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通过约谈、调解、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化解纠纷,有效提高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水平。

“为有效减少不必要的投诉,我们按照类别对供应商的投诉进行分类总结,分析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哪些行为容易引起供应商质疑投诉,了解供应商投诉的重灾区集中在哪里,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预警提醒,同时在政府采购培训中有针对性地加入相关的课程。比如,近年来与中小企业政策落实相关的投诉尤其多,我们2023年的政府采购培训将中小企业政策解读和案例分析作为重点内容。”井斌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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